喀麦隆海关提高从亚洲进口商品的最低估价
2005年4月14日,喀麦隆海关发布N°110/MINEFI/DD号通知,
宣布提高旧轮胎、旧货、旧衣服以及来自亚洲的各类进口商品的海关最低估价,其中与中国商品向喀麦隆出口相关的主要内容如下:
1、
来自亚洲的鞋类、服装和衣着附件、手提包、袜子及其他商品(纺织面料除外)的最低海关估价,20呎集装箱为1050万非洲法郎,40呎集装箱为1,950万非洲法郎(注:分别比2003年规定的最低估价提高14%和8%)。
2、
来自亚洲的所有进口商品一律按第四类日用消费品的税率征收进口关税。
3、
来自亚洲的所有进口(进口旧货和小商人从香港的小批量打货除外)均须履行进口审核程序(PVI)。
4、 2005年4月14日之前已经装运的货物不执行上述规定。
以下为喀麦隆海关通知的翻译稿
服务通知
2005年4月14日No110/MINEFI/DD
对规定部分进口商品最低应纳税货值的2003年2月4日No0052/MINFIB/DD号通知的修改
上述通知内容已作如下调整,特此通知各处室和使用者:
一、 旧轮胎
- 旅行车轮胎:3,000非洲法郎/个
- 卡车轮胎:25,000非洲法郎/个
- 20呎集装箱:450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900万非洲法郎
可接受的损耗率为5%。
二、 旧货商品
- 20呎集装箱:572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1012万非洲法郎
三、 旧衣
- 20呎集装箱:400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700万非洲法郎
--关税类别:一律为第四类
每个集装箱应提交关于所申报物品的验货确认报告。
四、 来自亚洲的进口
A.鞋类、服装和衣着附件、手提包、袜子
- 20呎集装箱:1050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1950万非洲法郎
- 关税类别:一律定为第四类
B. 其他来自亚洲的进口商品
- 20呎集装箱:1050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1950万非洲法郎
- 关税类别:一律定为第四类
五、来自其他亚洲国家(迪拜、印尼、沙特等)的进口
- 20呎集装箱:1050万非洲法郎
- 40呎集装箱:1950万非洲法郎
- 关税类别:一律定为第四类
六、纺织面料
关于执行2000年11月6日No3685/MINEFI/CAB号决定的No00210/MINEFI/DD3/SDL号通知所规定的价目表仍然有效。
上述所有商品均须履行进口审核程序PVI(进口旧货和小商人从香港的小批量打货除外,但需提交海关验货确认报告)--必须做SGS检验以确定进口是否适用本规定,如果适用本规定,则需履行PVI程序。
此通告的条款不适用于在此签字日期之前已经装运的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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